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强奸罪的量刑,一般情节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以下六种情形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18年2月,河北唐山的小邸相亲当天和女方共进晚餐,之后在车上发生关系。当晚,婚介所老板让男方拿钱补偿女方,男方未同意。次日,婚介所老板带人上门索要补偿遭拒,继而报警。8天后,小邸被刑拘,之后被判强奸罪入狱3年。小邸家人称,服刑期间,小邸宁肯放弃减刑机会也不认罪。9月1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通报称,将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
强奸罪判刑后还需要给女方赔偿。法律规定,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该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幼女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孩
强奸侵犯的主要法益是女性的性选择权、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这几项和生命相比还是差一些的,不至于达到必须死刑的社会危害性。而一旦把强奸罪定为绝对确定刑死刑,那么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吓阻一部分“贼胆”没那么大的人,但另一方面,强奸行为的实施者会极大程度上选择杀人灭口,强奸是死,杀人也是死,但把人杀了,这事可能就查不到了。所以一个利己的犯罪者一定会选择杀人灭口。这种行为不仅使犯罪案件被侦破的可能性大幅降低,也使得被害人及其亲属承担了更大的伤害,以致于失去生命。
犯强奸罪的,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存在以下情节之一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1、轮奸他人的;2、强奸妇女多人或者奸淫幼女多人的;3、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4、当众强奸的;5、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或有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犯罪分子强奸一名妇女,法院通常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对犯罪分子的量刑起点。在确定量刑起点后,法院将根据犯罪分子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具体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最终确定犯罪分子应受的刑罚,例如犯罪分子强奸的人数、致人伤害的后果、强奸行为情节的恶劣程度等,都会对最终量刑产生影响。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在量刑时,可以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1、与年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只要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即便不知道属于未成年人的,也不构成强奸罪。 2、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分居强行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丈夫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