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一般情况下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彩礼是指婚姻关系的男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在婚前给付的钱物,而女方在婚前收到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如果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彩礼也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彩礼的返还方式:男方给予的是钱财的,以金钱方式退还;男方给予的是财务的,返还原物。彩礼返还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以找女方要回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女方应该返还财物;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女方应该返还财物。
离婚时的彩礼按如下方式处理:一般情况下,无需返还。但如果存在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给予财产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可主张返还。后两种情形以夫妻离婚为前提。
没有结婚证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双方领取结婚证,如果没有共同生活过,男方可以主张彩礼返还,但如果有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结婚证,双方分手后,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如下: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聘金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聘金可以要回。
彩礼不能返还的情形包括以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1、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所以如果双方缔约了婚姻关系,那么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男方在婚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