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的待遇有:(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工伤医疗的治疗费、住院费等都可以报销。具体待遇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补助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
十级伤残待遇: 第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者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工遭遇工伤在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包括。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
工伤的具体待遇包括。 第一、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第二、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费、食宿费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医疗期满后然仍需治疗的,或者是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首先享受工资待遇,根据军衔,享受津贴和补贴,即使离职培训、休假、疗养及免职期间也享受工资待遇。 其次作为现役军人的军官享有工费医疗待遇,并享有军人保险待遇;现役军官不管是住公寓住房还是购买自有住房,都享受规定的住房补贴和优惠。再次现役军官享有休假待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
员工因工死亡享受的待遇有: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员工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