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 在民法典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知识产权类案件、仲裁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不当竞争案件等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对于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律师代理费分三种收费方式: (1)按件收费。 对于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 (2)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的额收费呈现阶梯状,比如10万以下部分一个收费标准,10-50万部分一个标准.以此类推,然后根据所委托案件标的额分不同部分收费,最后叠加。以上两种收费方式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规定不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标准执行。 (3)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分两种,一种全风险代理,委托之处不收取代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款到账后结算,具体根据双方协议规定执行。代理费通常为标的额的20%-30%;另一种半风险代理,即委托之时收取部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完毕之时依约定比例收取剩余部分代理费,这种代理方式比照全风险代理收费比例较小。
打官司输了还是要付自己请的律师的费用,至于对方的律师费否要付有以下标准: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2.法律援助案件;3.著作权侵权案件;4.商标权侵权案件;5.专利侵权案件;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8.担保权诉讼案件;9.仲裁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不是离婚找妇联不用律师费,律师费支付的方式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支付律师费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签订委托合同时支付,另一种是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属于风险代理。诉讼阶段的律师收费,以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已取消,实行市场价,也就是按案件的难易程度、标的大小、律师的资深程度以及每个地方的律师行业收费标准,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另外,找妇联是不可能起诉离婚的,只是调解夫妻关系,所以如果必须走司法程序打离婚案件,是要去当地法院的,所以就是要付离婚诉讼费的。
不退。 律师费即,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报酬,与官司胜负无关,但律师风险代理除外。 律师风险代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先“消费”后“埋单”,当事人将案件的败诉风险全部转嫁给代理律师,一旦官司败诉,当事人就有权拒绝支付律师的代理费;代理律师打赢官司则能够获取高于普通代理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高额利润。 风险代理的出现,使当事人与委托律师形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制约关系,避免律师“违规”操作,拿了钱不办事儿。 目前我国对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没有明文规定,即“不限制,不提倡”。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律师费付不起自己和律师协商决定。 支付律师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律师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支付,这是按照比例来支付,各地都制定有详细的律师收费办法;一种是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属于风险代理,收费标准要高一些 1、诉讼阶段的律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确定的价格幅度内,具体收费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也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是后付费。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支付律师费。
律师费可不可以先交定金,须自己和律师协商决定。 支付律师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律师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支付,这是按照比例来支付,各地都制定有详细的律师收费办法;一种是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属于风险代理,收费标准要高一些 1、诉讼阶段的律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确定的价格幅度内,具体收费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也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是后付费。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支付律师费。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 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