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请了律师但是没开庭,律师费能退。但是委托人可以根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律师事务所协商解决。如果没有立案,可以要回律师的代理费用。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将实际情况和代理律师说明,并要求退还代理费用。如果律师已经进行了实际的操作,可以适当扣除部分的代理费用。 如果律师拒不退还,便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法院立案后撤诉,律师费是否能退,主要取决于委托合同的约定。 律师费属于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同约定的收费,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法原理处理,因为即使是撤诉,律师也已经付出了劳动,所以一般不退。如果没有立案,律师费是否能退还取决于双方委托代理的约定。
败诉了不一定还要付律师费,需要区别对待: 1、普通代理,就是赢了输了都要给钱,其代理费一般按标准收费。 2、风险代理,就是只有赢了才给钱,但风险代理的收费相对要高。 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知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道为风险代理。
败诉了不一定还要付律师费,需要区别对待: 1、普通代理,就是赢了输了都要给钱,其代理费一般按标准收费。 2、风险代理,就是只有赢了才给钱,但风险代理的收费相对要高。 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知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道为风险代理。
律师法支付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一次性付费,这种付费方式要比第二种,第三种付的费用要少一些,但是无论案件结果怎么样,这个费用是不退的,第二种方式是半风险代理,首先支付一个基本的办案费用,然后根据案件执行回款的数额来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第三种是全风险代理,就是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当然诉讼费是由委托人自己承担,然后根据案件执行回款数额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第三种风险方式。可能回款之后要支付的费用比第一种第二种要高很多很多,它是一个双刃剑。当然选择哪一种,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双方充分协商,童叟无欺。
律师收费标准法律并未有明文规定,可以依据当地的情况和规定进行收取。1、按件收费,对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2、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地额收费呈现阶梯状。3、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分两种,一种是全风险代理费,委托之处不收取代理费,按键胜诉或执行款到账后结算。4、另一种半风险代理,委托之时收取部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完毕之时,依约定比例收取剩余部分代理费。
“交通事故律师费用由委托律师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双方都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的,双方各自负担各自的律师费。律师收费由当事人与律师依照政府指导价的指导并经协商后确定。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1、按件收费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2、民商服务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