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互相赠送的东西不一定能要回来。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一般不需返还;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则需要返还。
分手后钱是应该偿还的。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多次以谈恋爱名义借钱不还的不一定算诈骗。构成诈骗有两个条件: 1、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以恋爱的名义要钱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就不能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以谈恋爱的名义进行骗取钱财,也是诈骗的一种形式。恋爱期间,以各种理由不断要钱,是否属于诈骗是否属于诈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得出结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确定属于诈骗那么可以以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恋爱期间转账能否要回要区别转账的性质,如果是赠予性质,就不可追回,一些特殊含义的例如“520”、“1314”等转账行为,一般认为是表示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在恋爱期间,一方以借款为由的转账行为,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对方明确表示借款的聊天记录。借条、转账记录等作为证据)对方拒不返还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处理分手费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我国没有法律关于情侣分手后,一方可以主张分手费的规定;包括恋爱时的消费也是不能主张返还的。除非男女双方经过结婚登记,在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以恋爱的名义诈骗3000元及以上就构成犯罪。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恋爱的名义诈骗3000元及以上就构成犯罪。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激烈的情感碰撞时期所引发的财务纷争,不妨 首先尝试通过友好且理智的沟通协商来解决。 倘若协商未果,您可选择向有管辖权限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遵循以下法律规定的四个重要环节: 1.精心编写民事诉讼请求状,保证其准确、详实; 2.依法向管辖法院提出申诉,同时附带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充分证据材料; 3.务必根据法院的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所有相关的审理和诉讼活动; 4.如果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感到不满,请务必于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裁判书送达后10日之内,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以寻求公正的处理结果。
依然按照诈骗数额大小、犯罪情节判罚。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骗人(财产处分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称为三角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