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 除非婚前债务是用于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存在债务婚后的抵消或部分抵销情形。男女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也排除了发生债权债务的混同可能。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
以骗取财物为目的,假意和受害人谈恋爱的,如果骗取的财物达到诈骗罪的标准,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可以一起去派出所报案,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是否属于强奸罪要看发生性行为是否违反女性的真实意志。如果违反真实意志发生性行为,就算是恋爱中也会构成强奸罪。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
男女恋爱期间如果发生真实的借贷关系,债务人也需要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拒绝,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对于上述财物发生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较多。一般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定性为赠与比较合理。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给付的性质不好意思写明白、写清楚,一旦分手就可能酿成纠纷。 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还是应该由双方协商处理恋爱期间财产
恋爱期间的赠与判定:只要当事人自愿赠与的,其赠与之后,赠与的物品属于受赠人所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男女恋爱期间如果发生真实的借贷关系,债务人也需要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拒绝,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恋爱中不停的借钱是否属于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以骗取财物为目的,假意和受害人谈恋爱的属于诈骗。 【法律依据】 《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
恋爱期间购房,分手财产房产的分割: 一、一方出资,写对方名字的,赠与给对方的,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 二、双方共同出资,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 三、双方出资,写在一人名下,那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恋爱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置房产,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分手或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考虑财产取得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同居时间等客观情况予以公平处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