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自转让的; 2、隐匿房产;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争取更多抚养费的根据: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
可以减刑的情形: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
醉驾间接故意的情况: 一、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一个危害结果发生; 二、对某一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时,放任对另一对象造成的危害结果。 区别: 一、认识因素有所不同; 二、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 三、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四、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假释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不受执行期限的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
法院在认定误工费赔偿情况时,会对单位存在的真实性进行相关询问,必要时会做一定的调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
一般情况下累犯起算时间: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