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
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4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在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地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决无罪。在诉讼程序进行的过程中,我认为以下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①被告并非该案的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不诉讼的情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
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是: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
1.适用缓刑的条件是: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