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
感情确已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根据法理,离婚协议书和一般性的民事合同有不同之处,引起其系人身关系的契约,除了一般性的财产约定还有包括双方身份关系的约定以及子女人身关系的约定。因此,这种人身性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光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或者简单的由谁出资购买来确定,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实际生活中,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下:(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