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险,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由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约定; 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 工程质量险有以下意义: 1、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代表最终用户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 3、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 4、促进行业持续健康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
先履行抗辩权的性质和意义如下: 1、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2、先履行抗辩权是负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履行权益的反映。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订立地的意义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地人民法院。
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 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 除名制度仅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适用,即当公司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时,公司股东不得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股
协商的意义: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消除企业工资分配的随意性,提高劳动者在企业工资决策中的民主地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条件: 1、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指导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法律咨询,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的能力。 2、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公布一次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导
签订分居协议的意义如下: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 2、为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国现行探望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只有明确了探望权不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同时确立未成年子女在探望权制度中的权利主体地位,才能切实保障探望权的有效实现,真正达到设立探望权制度的目的,即既保护父母的正当利益,更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是:可以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了动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和市场运作效率。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由受害人选择请求权,选择对其更有利而对加害人不利的方式提起诉讼和请求,既充分尊重了受害人的意愿,同时也可能加重不法行为人的责任,有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