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的程序是: 1、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 2、各分、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审批材料,报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法制部门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分、县(市)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3、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材料应当包括:《
关于戒毒提前释放办理程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根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期限执行满一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一年后诊断
社区戒毒考驾照新规定:由于吸毒史被吊销驾驶证的,重新申请驾驶证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三年内无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强制戒毒不属于行政处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强制戒毒是属于公安管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强制戒毒2年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法律依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由于保外就医是针对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而对于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来讲,如果其不是犯罪分子的话,则是不会适用保外就医的,强制隔离戒毒保外就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犯罪分子的,强制隔离戒毒保外就医需要满足《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对保外就医的的规定。 2、不属于犯罪分子的,根据《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处理不宜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戒毒人员除依法不得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
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员工在戒毒期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会赔偿劳动者任何的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有下列四种: 1.自愿戒毒。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医疗机构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 2.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所是参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的场所。 3.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接收的是经强制戒毒之后又复吸而被批准劳动教养的吸毒者。 4.社区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
强制戒毒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