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原则上不可以入外公户口,按规定子女必须随父母上户口,外孙随外公上户口不符合条件规定,如果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则需要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户口迁移后,户籍所在地填写的是迁移后的户籍所在地。户籍就是指最新的户口本上的住址,应以现在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出生地是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并不是目前的户口所在地。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探亲、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不离婚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
没办结婚证的也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户籍改革以后,不能直接从户口簿上面看到户口性质,若需要查询本人户口性质,需要带上当地要求的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籍证明。
公民不慎丢失户口本的,须声明作废,并持本人书面申请、遗失声明和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需要本人到场。
外地户口学生来郑州上初中,分两种情况: 一、没有郑州学籍/未在郑读小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住证原件 2.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一家三口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 4.父母身份证 5.义务教育证书或小学毕业证或学籍档案材料
1、由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出具未婚生育证明 2、父亲或母亲到派出所提出入户书面申请。 3、提供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