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的视为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户口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无关,宅地基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村集体的,公民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如果是本村户口,那么依旧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在审批后对房子进行翻新和重建;如果户口迁出,将失去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户口迁出后宅基地上仍有房屋的,不能再翻新重建,且房屋倒塌后,村委会有权收回该处宅基地,重新分配给本村有需要的人。
离婚后无房户口能独立。 离婚后,夫妻双方各有一个户口,一方可以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
通常情况下,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没有结婚证上男方户口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对于孩子上户口的,需要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走土地承包权可以改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
农村户口,但没有房子和宅基地,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在村里建房: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两个户口注销一个需要以下手续:1、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2、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3、携带资料到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上交给户籍警;4、户籍警安排派出所民警做笔录,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5、户籍警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6、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7、派出所装订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章写上意见;8、带上资料去该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9、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即办理完成。
可以迁回父母处。但是当事人要迁回原籍,必须要有当地村(居委会)同意当事人迁回的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在当地有房产,也可以直接迁回。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土地的确定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离婚后一般不可以强制迁出孩子户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籍迁移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而父母离婚一般不作为强制迁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