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迁移户籍,男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女方办理分户手续,单独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夫妻户口不在一起买房一般没有影响。 双方有当地社保或户口在当地可以出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没社保也不是本地户口房产证只能出有社保或有当地户口的人名。
异地迁户口需要手续,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