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是: 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收取公证费。 4、指派承办公证员。 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夫妻一方偷卖夫妻共同房产,不需要负刑事法律责任,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一方私自处置夫妻共有房产造成损失,对方可以起诉私自处置住房的当事人追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
婚姻中房产归属的判断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分清房产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2、父母买房的各种情况; 3、恋爱期间共同买房的;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遵循下列原则: 1.协商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单方作出决定。 2.均分原则。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予以平均分配。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充分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由于一方有过错而判决离婚的案件或者一方隐瞒、转移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产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屋归子女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纠纷起诉时要准备的证据: 1、提供争议房屋的土地房产证、私有房屋产权证书、建房申批手续,继承或接受赠予的证明材料,通过买卖、典当或抵押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买卖、典当或抵押契约。 2、提供房屋座落地点、间数、结构、面积及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 3、房屋共有的,应提供共有的形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4、提供知情人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业主名下房产未结清无力偿还时的处理方法: 1、寻找亲朋好友借钱提前还款。 2、通过中介“垫资”结清尾款。 3、利用网贷平台融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离婚房产纠纷的避免: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