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房产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 2、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3、按照《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
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的处理: 1、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如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或有购置人赠与房产的公证书,或有其他明确证据足以证明购房人在购置房屋时有赠与产权登记人的意思表示的,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2、如果父母生前没有明确赠与表示,去世后,子女为产权发生争议,未登记方负有举证责任,如其无确凿证据推翻登记
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
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父母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
房产继承转让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4、缴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
离婚房产分割后不更名过户的要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情况,诉讼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协议离婚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按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就对房产有产权分割,但是即使有名字,在房产分割的时候也不一定会平分,对于分割的规定,有协议的会首先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会按照对房产的贡献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亲属间房产赠与需要缴税吗。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只征收契税,税率统一是3%。 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法院判决的,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承担一半,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假离婚买房房产归属:离婚后,所买房产属个人财产,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发给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