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出售。需要还清贷款。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可以通过转按揭来实现。 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合同丢了的话,建议尽快联系开发商补办。购房合同一般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办的。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房屋转让协议也就是转让合同,我国《民法典》对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做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 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 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因此,房屋转让协议中,需要约定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等; 2、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实际面积等; 3、转让价格; 4、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或是银行转账,全款或是分期等; 5、约定交付房屋的期限; 6、双方违约的赔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转让,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也就是说,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需要尽快办理转让登记。
原则是不可以购买,有风险。需要还清贷款。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可以通过转按揭来实现。 转按揭。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屋流程指的是房屋的购买流程,大体上有八个步骤:买方咨询、签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 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及其它证件。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交纳相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买房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该房屋在房贷没还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出售的。正在还房贷的房屋相当于将房屋给银行设定了抵押,该设定抵押的房屋只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或者还清其贷款就是可以出售的。
不可以。按照我国政策,以贷款形式购买的住房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直接转卖是无效的。因为贷款没付清,房产证应该是押在银行里。
可以,有房产证就可以卖。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起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卖房过户的手续: 1、买家对房屋产权及成交价格认同。卖家对成交价格、支付款项的方式赞同,双方签署购房合同,并公证。 2、买卖双方携带所有材料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等待审核。 3、得到房管局的批准之后就能缴纳税费了,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4、带上有关资料前往房管局,这次就可以取得到房产证了。这就是卖房过户需要的手续。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小产权房可以进行出售,但是一般都存在着风险。这是由于小产权没有国家颁发的房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便签订了买卖合同,在法律范畴内也是属于无效的。因此出现问题很难追回损失。2、小产权房屋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因为房产证的问题买家要承担的风险很大,所以在购买小产权房屋时要多加谨慎,了解清楚后再进行购买。3、小产权房的交易,一般是一次性付清,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由于所购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