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共同占有、使用的,但不具有所有权或所有权不完全的房屋,在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不宜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房屋转租要注意下列事项: 1、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他费用。 4、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房屋租赁房东的注意事项: 1、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 2、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3、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有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规定。 5、房东要做好消防工作。 6、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一份。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第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第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第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第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第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第6、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对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就抵押人新换得的房屋重新签订房屋抵押协议
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予书及公证书; (五)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 (六)契税收据。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第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第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第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第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第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第6、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的情形。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违反《民法典》规定,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开发商或住建局投诉。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