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租赁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房屋质量的验收标准的内容有: 1、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 2、应了解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 3、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 4、供水、供电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等。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时间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 对于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房屋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通过合法的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
房屋转租的租金一般归承租人所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内容: 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告诉对方,若不告知对方,属于违约行为。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是: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应该对所有人进行拆迁补偿,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