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人被父母私自查看手机信息算侵犯隐私权。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手机可以立案了,不用直接去法院。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移动微法院”比如“四川移动微法院”注册后,直接点击我要立案,就可以直接上传你的起诉状,身份材料丶证明材料等信息,根据指导按提示操作;最后点击提交,接下来待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你会收到法院的立案信息,通知你缴纳诉讼费,缴费完成案件就算立上了。具体线上开庭还是线下等法院传票。
手机被偷了警察一般追踪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附近有监控拍下了作案过程、且作案人员留下的信息是真实的,则公安机关很快就可以破案。确定嫌疑人之后,警方还要组织抓捕,抓捕到作案人员即可。如果被偷的手机被追回,会返还给受害人;如果手机被卖掉,你有权要求作案人员赔偿。 如果没有监控,也没有证人等线索的,一般是很难进行追踪的。
拘留所不可以带手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一般关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羁押在看守所。《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被拘留之后被拘留人的手机等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所以即使手机开着机也是无法联系的。《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拘留能不能带手机,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不允许带手机。需要打电话,通过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内专用电话。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警察带走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后,随身物品应由警方暂时保管,如果查明其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决定免予处罚的,物品会当场交还。如果需要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会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统一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如果要提交的是文件或照片,可以将其打印出来;如果要提交的是视频文件,可以将其刻录成光盘。而且,除非有特殊情况,不然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而非当庭提交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手机签字是指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否有法律效力不在于是用手机制作的还是电脑制作的,而在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订的电子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逮捕后手机家属可以拿回来,犯人身上的东西家属可以取回,但是需要等待办案机关的通知。 一般情况下如果手机与本案无关,则经查处会归还手机,但是如果是证据或者与本案有关的,就不会归还。对于罪犯的手机,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家属不能擅自要求领回。 根据我国《监狱法》规定,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