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如果构成轻微伤,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只会进行治安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数额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和当地经济水平来判断。
首先需要去做司法鉴定,看看受伤达到什么程度,然后按照不同的伤势情况进行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打架斗殴或者故意伤害,要根据造成的伤情后果和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基追诉时效期限至少经过五年;如果属于治安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有必要。及时报警处理,委托鉴定机构做出伤情鉴定,要看伤者的伤情鉴定结论的,构成轻伤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不构成轻伤的,处以治安处罚的,拘留十五日或处以罚款的。
五年。
派出所在接受受害人的报案或者人民群众的举报之后,往往就会出警到现场进行处理,然后会委托法医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伤情为轻微伤,则案件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会在伤情鉴定后的几天之内抓人。
未受伤的不赔偿。以下是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仅供参考。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打架致人受伤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多少钱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分析。 打人致人轻伤二级,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可以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