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保障人员与同住人的认定还是有区别的。如果适用托底保障政策,同住人一般为托底保障人员,但托底保障人员不一定为同住人。托底保障人员认定要符合地方制定的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 一般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 15平方米(含)的人员,可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
托底保障政策:是指利用政策法规向底层人员倾斜来托起底层人员的保障措施,从而达到缩小差距的目的。 我国现阶段出台的各级政府制定的住房托底保障政策,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国家贴补等一系列措施,来改善贫困人口的居住条件。
上海动迁托底政策:一般指截止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含)的人员。 可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人均安置建筑面积不足22 平方米的,为居住困难户,可按人均22平方米增加居住困难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除外。 具体细则以各区制定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和补贴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