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能扣车25天。扣车的期限中包括20天的检验时间、5天的通知取车时间,在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扣车期限可以延长至65天。
在轻微程度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交管部门负责扣押车辆的期限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个自然日。
一般情况不应超过28日(工作日),最长不应超过68日,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据正常情况来看,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交警通常会实施扣押措施,并要求相关方先妥善处理完事故之后方可领取车辆。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车主来说,交警对其所驾驶车辆进行扣留的期限不得超出30日这个标准,如果事故较为复杂或严重,最长也只能延长至60日。
城管是有权利扣车的,这并不违法。依据如下: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欠债不能扣车。债权人无权扣留债务人车辆,因为个人不具备执法权。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扣留债务人的车辆。
个人扣车需要承担的后果为:如果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侵权行为的,则需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扣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无论有没有经济纠纷,任何公民任何法人或者机关,没有权利直接扣押别人的财产。 假如有经济纠纷应该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司法机关审理决定后,才有权利扣押车辆。
城管是有权利扣车的,这并不违法。依据如下: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