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于拘留后提请逮捕的时间:最短三天,最长三十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拘留36天还没批捕可能还会逮捕。 犯罪嫌疑人的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可以,致人轻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可以。 1、逮捕的批准权或决定权属于检察院和法院。 2、公安局要求批准逮捕的由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在自侦案件或审查起诉中,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由上一级检察院决定;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法院决定。 3、检察院和法院的逮捕决定必须交公安机关执行。 4、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会批捕,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应当立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伤情鉴定结果属实,检察院会予批捕。
一般情况:公安3日内提请批捕,检察院7日内批捕,即拘留不超过10日。 特殊情况:公安在3日基础上可以延长1到4日,检察院7日批捕,即拘留不超过14日。 更特殊的情况:(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公安在3日基础上可以延长30日,检察院7日批捕,即拘留不超过37日。
需要看具体的情节。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有了批捕,才会有逮捕。两者的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后,要在收到申请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也有可能会被批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因此逮捕与否并非只取决于伤情和谅解书。
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后一般在37天之就要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而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