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决定,主要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常会出现一方拒不交货、拖延付款等违约行为,损害另一方的合法利益。如果出现违约,那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等。
罚款不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由法律、法规所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只需要由行政执法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产品瑕疵责任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因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即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或默示的质量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的责任。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作出下列瑕疵责任: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 二、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在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方式主要是三种: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原则,承担有限责任是例外。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 (一)支付违约金,在发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作出经济补偿; (三)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发包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经是过期法律了,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一般情况下,试驾发生事故的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应该对车祸进行责任的认定,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无过错,以及试驾者是否是引发交通事故的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人债务承担的方式是怎样的答:(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行政制裁,指的是对行政违法人依法使其负担一定的行政责任的强制措施,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特点是管理事项的多样性、广泛性;制裁手段的强制性;程序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