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条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标法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5、担保权纠纷案件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6、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7、人身损害赔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⑨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天然气表如果人为损坏,应由损坏方缴纳表的费用和安装费,如果是燃气表质量问题,应由当地燃气公司免费更换安装。 国家燃气条例规定,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的表和管道产权均属用户所有,天然气公司负责维护,产生费用用户应当支付。而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其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则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
符合下列情况的,民间借贷的律师费用由被告支付: 1、原告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其债权,为此支付了律师、诉讼等相关费用,根据涉案借款合同的约定,该费用应由被告负担。 2、原告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有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即生效且已经履行代理职责,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具有事实依据。
案件的受理费需要由谁承担是需要根据案情判断的。 案件的受理费一般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进行预缴。 最终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承担的: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若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所以,诉讼费用并不是单纯的由原告缴纳或者是被告进行缴纳,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承担的。
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 在侵权案件中,律师费的产生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致使被侵权人的权益受损,律师费是被侵权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将律师费纳入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如果在合同中对律师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承担主体,没有约定的,则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律师费;或者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婚姻家庭类的案件,可以依据双方状况,从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案结事了来确定律师费的承担;最后,律师费的收取应当体现适当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在农民工追薪讨薪、雇员受损、劳动争议以及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中,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 委托律师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律师承办业务,需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并由律所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再由律所与律师结算,律师费才会进入律师账户。律师接受委托,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需要加盖律所合同章或公章,出具的发票需要加盖律所财务章。律师私自收费,可由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所得、暂停执业。也可由律师协会作出行业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你对律师费的收取有一定的了解了吗!
发律师函吓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利用权利,造假的律师函,使受害者收到恐吓、威胁、损失等,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2、如果是按照正常的程序,给对方发律师函,内容合法,那么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律师函是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独立判断对所涉事件进行法律评价并提出相关诉求的维权手段。 发函应当出于正当维权的目的,也就是说发函的目的需出于维护自身正当权利,而非借此机会打击竞争对手、破坏竞争对手与交易相对方的合作关系、或者破坏竞争对手在市场上的声誉等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因此,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解决问题的手段之一,应该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使用,切不可不负责任地滥用。
窗户掉落下来致人损失的情况,应该由窗户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故意的原因导致受伤的,可以免除窗户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赔偿责任。如果窗户安装有问题,窗户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赔偿后,可以向安装者追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物业费每年自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缴纳。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