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一方可以索要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按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女方无工作还给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可以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如下: 1、社会抚养费立案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应当填写立案报告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即为立案。 2、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
学生起诉亲父索抚养费没有时效限制。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
小孩社会抚养费的罚款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我国并没有明确的罚款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三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未婚生子无力养生父是理应付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