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则拖欠抚养费的违约责任有效。 离婚协议就性质来说系法律合同的一种,经过双方同意产生,故应该受合同法的调整。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
没有工作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如果因为经济困难,需要进行协商处理,但不能因此理由拒绝支付。离婚后,更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就损害孩子的正当权益。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不付抚养费是不可以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
离婚后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是不合理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起诉抚养费不是必须做亲子鉴定,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必须有一定的证据证明要鉴定的双方有亲子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第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
男方无权拒绝,女方有权利看小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
要补,不仅需要补交,且需要缴纳滞纳金。抚养费标准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