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子女抚养费起诉状范文:原告:张某,男,汉族,2002年12月6日出生。法定代理人:王某(张xx之母),女,汉族,1975年12月31日出生,住洛阳市xx,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
女方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仍然未到场的话,法院将会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增加:(1)原定抚养费的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一般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应当支付到孩子成年,即18周岁。若孩子年满16周岁后,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可以不支付;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如果到法院请求支付抚养费,应当以孩子作为原告身份起诉,携带相关证件,起诉状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