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中止给付,应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婚姻家庭部经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
民事起诉状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益民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支付抚养费,并且确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限,如果到了时限还不支付,可以向法院提供男方的财产证据,并申请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的确定,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最高
首先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凭借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及离婚证,到法院申请裁决。如果是诉讼离婚,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