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对抚养费的约定要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支付一方的收入情况等。如果一方认为约定金额过高,可以提出变更。变更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变更,另一种则是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
社会抚养费追诉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
1、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
如果符合减少抚养费的条件,是可以起诉减少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
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当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有固定收入的,而且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的话,法院判定的抚养费应该是
抚养费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
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谨慎地选择适格的民事诉讼主体,否则立案庭可能会不予立案,那么,子女抚养费案的诉讼主体是谁呢?在抚养费案件中,直接抚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