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于1988年出生的农某和曾某自由恋爱后,因未达到结婚年龄而一直走不进婚姻的殿堂,但两人已暗结了爱情的结晶。2007年10月4日,他们的儿子曾某磊出世了。孩子出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
【法律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争议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未取得监护权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取得监护权一方不尽到照顾孩子的义务,这些情况往往会导致无辜的孩子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