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 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否则,会变相的鼓励抵押人拖延处理抵押财产,不利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97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共同抵押的要件主要有: (一)共同抵押物。能设定共同抵押的标的物不限于不动产,而且不限于债务人或者同一抵押人所有的物,也不限于同一种类的物。 即数个抵押物可以是由债务人提供,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还可以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提供。 无论是动产、不动产或者是不动产用益物权,只要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标的物均应适合设定共同抵押。并且共同抵押既可以同时设定,也可以追加设定。 (二)
购买抵押车辆首先得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抵押车辆的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所谓抵押车辆,就是该车辆的主人,为了向银行或个人申请贷款而将车辆用作抵押,并且办理抵押登记。 因为这类车辆的产权在车管所都有登记已进行抵押,在抵押未解除前,不能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所以一般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抵押车辆能否买卖主要看抵押是否已经解除,如果抵押已经解除,那么就可以完成购买;如果没有解除抵押,那么该抵押车辆可能就
购买抵押的房子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你应该找一家自己比较熟悉的中介或信誉度比较好的正规中介把关。 2、和现在的房东和中介签一个三方合同,注意定金一定要放在中介房,房东房产证也应该放在中介房(以及其他材料),这都是为你们双方利益考虑。客户你就没有必要担心钱被骗。 3、中介方就会拿着他提供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到房管局查档,看他是否还有抵押,纠纷之类的。 4、有中介方跟你把关你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在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抵押担保对外债务的财产包括: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因为其不符合抵押的定义。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不必将抵押财产转移于抵押权人,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而且,用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