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
当遗嘱人不能或不愿亲笔书写遗嘱时,可以制作代书遗嘱。遗嘱人立遗嘱不需获得其他任何人的同意,且遗嘱人有权通过遗嘱剥夺其法定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但要给缺乏劳动能力
可以。父母是未成人的监护人,包括亲身父母、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如果父母均在世或者有一方还在世,但是缺乏监护能力,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或经济困难,没有能力
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向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该指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2)继承人、受遗赠人。因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
父母是未成人的监护人,包括亲身父母、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如果父母均在世或者有一方还在世,但是缺乏监护能力,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或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
担任代书遗嘱见证人的条件:1、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不是继承人;3、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面对监护人一般来说是会将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但是父母死亡是需要按照优先层次进行安排,一般来说监护人除父母之外附属亲属也是可以进行监护。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