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纠纷可以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进行处理,当事人对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看拆迁办的规定。拆迁协议已经签字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向法院请求变更。
拆迁协议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2、补偿方式、金额及支付期限;3、搬迁期限;4、双方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
如果拆迁协议中说分房给,则建议先与政府做好沟通,了解原因,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履行协议规定内容并按规定赔偿。一般签订了合同可以毁约但需要承担因毁约而造成的违约责任,所以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定是否毁约。
房屋拆迁协议必须户主签字、否则无效。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拆迁协议签订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若被拆迁人留有遗嘱,则依照遗嘱中所规定的内容,持被拆迁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该份遗嘱前往拆迁单位办理相关拆迁协议更名手续即可。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被拆迁人搬迁。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依然可以反悔。具体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被拆迁人是在被威胁、逼迫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的。 2、征收拆迁决定程序违法。例如政府未依法将征收拆迁决定进行公示,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没有经过法定的评估程序等。
拆迁协议一般没有明确的时效规定,其有效期限通常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但是,如果因拆迁协议产生纠纷,需要寻求法律救济时,就需要注意法定的起诉期限了。
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公证,我国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由当事人决定要不要进行公证,不公证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