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国家有补偿。 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对于危房因拆迁需要补偿的,应当由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的房地产政策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并依法对被拆迁人作出赔偿。
对于违建城乡规划部门有权利拆除。 违规建筑正在建设中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已经建设完毕无法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南昌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为:立案形成《案情调查终结报告》,后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和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文件、发布《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然后在法定期限届满或裁定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催告书》;在催告书规定的拆除期限届满的2个工作日内再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1、老屋拆了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论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拆除,个人对宅基地均只具有使用权。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可以违建经通知拒不拆除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拆除。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不合乎法律规定。实施城乡规划时,对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设施、违法设立的标示牌等应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存在法定许可情形的,可以只予罚款。
1、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违章建筑。 2、如果在城市建成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投诉,要求强制拆除。如果在农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并要求强制拆除。 3、如果上述部门不作为,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举报,或向国土资源的上一级部门投诉,要求强制拆除。
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那么强拆不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违建房拆除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当地行政机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尽管对方没有遵守规定程序,私自搭建属于违章建筑,但我们仍需作出道歉并赔偿其损失。 建筑物是否合法应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鉴定,而拆除违章建筑则由地方执法机构执行,这都需要遵循严谨的法定程序。 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授权就自行拆除。
1、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前所述,违法建筑虽然未经审批,但有权依法认定及拆除违法建筑的只能是相关行政部门,而不是个人。 2、即使认为违法建筑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亦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应该也无权以私力救济的方式予以拆除。 3、擅自拆除、毁损违法建筑,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