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1、诱拐未成年人,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亲生父母卖孩子,如果是以非法获利目的,则会构成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与民间送养一般不同。没有经过民政局同意的送养,是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是犯罪。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构成强奸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有拐卖儿童罪行者,将依照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严厉惩罚,且同时必须缴纳罚金。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判处五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并不适用于缓刑制度。
拐卖儿童罪不能由单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