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是不允许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的。 相关资料表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条款,特别是实质性条款,是不允许改变的。
招标文件社保是不是强制的,主要看招标人对社保有没有要求。根据我国《投标招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是投标人了解投标项目、投标程序、投标要求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施工合同的依据。投标文件也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社保是不是强制的,主要看招标人对社保有没有要求。根据我国《投标招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我国招标投标法对废标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定情形,但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否决的情况可以被称之为废标。
1、非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且不影响招标结果的,按正常程序处理。2、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影响招标结果的,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评委会重新评标和重新确定招标结果。如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3、建议在招标结果公示成立的前提下,为避免不必要麻烦,可要求预计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维持原招标结果不变。
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招标文件的正本供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参考和遵循,通常由招标人保留或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招标文件的副本是正本的复制,用于分发给潜在投标人以便他们了解招标项目的详细信息并准备投标文件,份数通常根据招标规模、项目需求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