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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建设单位有权在公式期内废除

建筑工程 2023-06-26 11:25 标签: 投标人 招标文件 废除规定

我国招标投标法对废标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定情形,但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否决的情况可以被称之为废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高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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