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困境: (一)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立法中存在问题; (二)司法实践中我国商品房接揭存在的问题在当前司法现实中,“假按揭”现象比较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
如果婚前按揭房产由一方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
按揭买房需要的条件有: 1、主参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主参贷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者税单。 3、主参贷人的个人资产证明。 4、个人学历学位复印件。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7、主参贷人的首付款证明。 8、公积金账号,没有不提供。 9、主参贷人所申请贷款银行的活期存折账号,即还款账号。 【法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婚前办理按揭贷款,不动产登记于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3.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婚后夫妻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
婚前按揭买房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的分割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来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房屋还有按揭没有偿还完,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如果要进行过户就只能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金额后办理过户。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房屋还在按揭期间,未经银行同意也不能给予给他人。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