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借用公款已超过三个月后归还不属于挪用公款罪。对于个人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有可能涉嫌挪用公款刑事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此处的“犯罪之日”,应为犯罪成立之日:“犯罪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应指犯罪行为本身,而非犯罪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情况下,一旦“挪”和“用”的行为都已完成,就认为犯罪已构成既遂,所以,此时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用”之时开始计算。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在确定挪用公款罪数额的时候,法律允许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数额幅度。而国家对挪用公款罪数额巨大的规定是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此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挪用公款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如下: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4、挪用特定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司法机关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立案后只有符合一定法定情形才能撤案。具体情形包括:发现行为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撤案。撤案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再进行立案。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末还的。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是: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包括: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表现为: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数额较大,归个人行营利活动;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3、侵犯的客体,宏观上指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微观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款的使用权。
挪用公款罪20000元的,一般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不需要量刑。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立案标准为挪用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