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既遂如何处罚有三种情形: 1、犯挪用公款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国企可以成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挪用公款私用或借贷给他人,而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是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包括三点: 1、一般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应该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具有严重情节,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如果挪用数额巨大并且不退还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属于挪用公款罪的情形有: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1、挪用公款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行为,即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款或特定款物的便利条件实施挪用行为。挪用,是指未经合法批准,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擅自使公款脱离单位的行为。行为人使公款脱离单位后,即使尚未使用该公款的,也属于挪用。
1、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村干部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机关人员。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如下: 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即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 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个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单位单独使用;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室的复杂对象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诚信,其次是侵犯国家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的权利,挪用具体资产罪侵犯的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对具体资产的管理权; 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人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特定资金和物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其保管或处理的特定款物转移到其他方面; 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仅限于货币资金,包括国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以及国家和集体管理、储存等私人货币,不包括材料,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为特定款物,用于救灾、抢险、防洪、扶贫、优抚、移民、救济,这些特定款物必须专用,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物。
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