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刑期计算标准为: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构成贪污罪。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原本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挪用后还携带公款潜逃,表明其主观上不止有挪用的目的,并且转化成占有目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贪污罪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案件的解释,该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该罪的最大区别就是有无据为己有目的,若有则属于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的成立,需满足四项基本元素,即法律责任主体、法定心理状态、侵犯的具体法益以及确凿的行为事实。
即使涉案金额较小且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其挪用行为仍应被视为违规行为,所在单位有权要求相关人员归还所挪用的款项,并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身为国家公务人员者,倘若利用自身专属职务优势,侵犯公款资金并将其擅自挪作他用,用于私人目的或者从事违法乱纪之行为,抑或是挪用公款的金额达到相当大的数量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且尚未归还的,则可视作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应当被判定支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那么被告人将会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标准是:(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2)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3)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或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以上不满二百万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的主体只能是个人。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挪用公款多少钱会构成犯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超过三万元的,就构成犯罪,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超过五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也就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4万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