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中的挪用特定款物是把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不包括挪作私用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的处罚: 行为人挪用用于抢险救灾等特定款物的行为存在严重情节,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国家特定的定款物数额达到了五千元以上进行立案追诉。 如果挪用特定款物,直接造成了人民群众以及国家直接损失数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的也可以立案追诉。 如果是没有达到上述的两种数额标准,但是有过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情况也可以立案追诉。如果是严重损害到国家声誉或者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需要立案追诉。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特征是侵犯了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主体特征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客观特征是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观特征是故意。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