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
您好,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一般会被处以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最多15天。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
一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三是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四是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五是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是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 七是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 八是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