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根据参考下列因素计算: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
精神损失费根据参考下列因素计算: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
根据下列因素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进行索赔:(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精神损失费根据参考下列因素计算: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
什么情况下有精神损失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可以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非法使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①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②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的;③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侵权诉讼中一并提出,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不予受理。
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一般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车辆修复期间,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一般修车费可以分成两块解决,一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一部分由肇事车主负责。4s店定损以后,当事人的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两块组成,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当事人垫付,而后根据修车发票到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另一块就是后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部分,应当由后车车主或肇事驾驶员予以先行支付,然后由对方自行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根据
虚假诉讼罪中并没有详细规定民事赔偿的内容,主要是刑事追究。 具体还是要看案件情形,造成损失多少,才可以判定。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