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给予的法律制裁、公司在司法和婚姻生活中。
离婚损害赔偿就不应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着重考虑受害人财产方面的损失。无论对受害人实质的补偿还是从人道主义考虑,都必须结合受害人自身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离婚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因此,除以下两种情况:(一)、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的内容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时,应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
请求损害赔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3)必须在提出离婚请求时一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的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财产损失还是非财产损失或二者兼而有之,婚姻
损害赔偿的范围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害,应当全部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婚礼录像带被毁坏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婚礼录像带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同样的婚礼场景只有一次,一旦毁损无法再复制,给被侵权人带来的精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