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在会见区进行会见。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时间与方式应当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的。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探望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问题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
孩子探望权,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可以先协商,不行的话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当事人若因探望权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的处理是: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在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
国现行探望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只有明确了探望权不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同时确立未成年子女在探望权制度中的权利主体地位,才能切实保障探望权的有效实现,真正达到设立探望权制度的目的,即既保护父母的正当利益,更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可以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罚款等方式。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前妻探望孩子后孩子对我抵触,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事由的可以请求中止其探望。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