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每月或每周可以探望几次; 还可以约定探望的地点、时间长短,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
造成交通事故肇事者不垫钱不探望的,受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但在实际生活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百般刁难,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 对此《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
离婚后对方不给探望孩子的,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争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处于某种原因,不允许另一方见孩子,出现这种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或一方拒绝另外一方探视孩子时,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协议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探望孩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子女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
亲人被行政拘留可以探望。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不是变更扶养权的法定事由。可以请求判决为维护行使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